重要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港澳与内地大中小学师生交流计划大学生项目第二次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4-08

各有关高校:
根据工作安排,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19年港澳与内地大中小学师生交流计划大学生项目第二次申报和评审工作。
请各校按照《2019 年港澳与内地大中小学师生交流计划大学生项目第二次申报指南》(见附件)的要求,于2019 年4月8日至4 月26 日期间登录h忧p://hk10000.fudan.edu.cn 进行申报。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办联系。

附件列表:
2019年第二次申报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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